直线段使用管理条例
为规范直线段设备使用,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及实验有序开展,依据《表面物理实验室规章制度》第3、4、14、15、16、17、18、19条规定,结合设备实际使用场景,制定本条例,所有使用该设备的用户须严格遵守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条例依据《表面物理实验室规章制度》(以下简称“实验室规章”)制定,明确直线段设备使用规范、权限管理、安全责任及违规处理,适用于所有使用该设备的用户(含内部及经批准的外部用户)。
第二条 直线段设备管理遵循“规范使用、权责明确、安全第一、全程可追溯”原则,兼顾设备维护与用户使用需求,保障设备效能发挥。
第二章 依据实验室规章相关条款细化管理要求
第三条 依据实验室规章第3条:用户需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,严格遵守操作流程,严禁违规操作、擅自修改设备软硬件设置及拆除安全装置;培训通过后3个月未使用的,需重新参加直线段培训。
第四条 依据实验室规章第4条:上机前须按设备使用记录本(放置于直线段旁),如实填写真空度、使用起止时间等相关信息。未记录者,首次警告,第二次停止上机资格,多次违规则取消上机资格并通报批评,酌情考虑重新考核机会。
第五条 依据实验室规章第14条:自主上机用户须通过本人账号预约登录使用,严禁非预约时段使用、一人刷卡多人共用及多人同时使用直线段设备,使用期间由本人承担安全责任。
第六条 依据实验室规章第15条:设备使用中出现掉样、撞阀等意外,使用人须立即上报,严禁隐瞒。未上报者,首次警告,第二次停止上机资格,多次违规则取消资格并通报批评;因未上报造成后续损失的,追究使用人及所在课题组赔偿责任;拒不承认事故的从重处理,无法确定责任人时,暂停该课题组所有人员上机资格。
第七条 依据实验室规章第16条:自主上机用户使用期间,须始终保持预约系统账号登录,严禁擅自退出或使用他人账号。违规者,平台追缴全部应缴机时费用,并视情节给予警告、取消上机资格、通报学校等处罚。
第八条 依据实验室规章第17条:违反本条例及实验室相关规则造成责任事故的,追究使用人及所在单位/课题组责任:未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;造成损失的,停止上机并承担赔偿责任;重大损失、态度恶劣的,取消上机资格并通报批评,酌情考虑重新考核机会。
第九条 依据实验室规章第18条:因人为操作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的,由使用人所在导师课题组承担全部维修费用,维修期间暂停该课题组相关用户上机资格。
第十条 依据实验室规章第19条: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及本条例安全要求造成安全事故的,追究使用人及所在单位/课题组责任,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,严重者上报学校相关部门。
第十一条 本条例未尽事宜,须严格参考《表面物理实验室规章制度》相关规定执行,所有使用直线段设备的用户应自觉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要求,共同维护设备及实验环境安全有序。